作家龍應台在文章中曾經說過:「所謂父母子女一場,只不過意味著,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在不斷地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。」我第一次看到這話的時候還沒有成家,自然體會不到兩代人之間情感的糾葛與難分難捨。
幾年後,我已身為人母,終於體會到了為人母的喜悅,但是隨著孩子的成長,也體會到了為人母的憂愁,當然,那時我還不是一名基督徒。
兒子剛出生時,我每天把他抱在懷裡,心裡盼望著他快快長大,像別的小朋友一樣能自己走路、吃東西,能與我手牽手地散步,叫我媽媽,陪我聊天。日子在一天天的盼望中溜走了,轉眼兒子已經8個月,他會爬了,經常在地板上爬來爬去,在不借助別人的力量下,去自己想去的地方,碰自己想碰的東西。看到兒子愉快地在家裡爬來爬去,我能做的就是在後面緊緊地跟著,不讓他碰危險的東西,以確保他的安全。看著小傢伙爬著走路的背影,我的心裡有種說不出的高興。
轉眼又是幾個月過去了,兒子能慢慢一個人走路了,雖然東倒西歪,有時剛走兩步就會摔倒,但他好像很勇敢,自己會努力掙扎著起來。有時自己實在是起不來了,也會大哭,見狀我便走上前去拉他一把。慢慢地,他走路越來越穩,但為了防止出現意外,我還是會跟在他背後,默默注視著他腳下的每一步。
兩年後,兒子上幼兒園了,每天早晨都是婆婆送他去幼兒園。自他背起小書包、換上鞋走出家門的那一刻,我便快步走到陽台上,等著他出現在我的視線裡,然後坐上車,抬頭向我揮著小手,用稚嫩的聲音說:「媽媽,Bye Bye!」隨著車子開走,我目送著兒子的身影消失在我的視線中。
是的,我每天都在目送著孩子的背影。他一天天長大,以後會上小學、上中學、上大學,會結婚生子,過他自己的生活,與我漸行漸遠。想到這裡,我內心不免有一絲傷感,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,這種傷感越來越強烈。
直到我成為一名基督徒,來到神面前讀著神的話,我終於找到了心靈的歸屬,對兒子的掛念與憂慮也漸漸釋懷了。神說:「父母在一個人一生中所擔負的責任除了生產與撫養之外,無非就是在形式上給一個人提供了成長的環境罷了,因為任何人的命運只與造物主的命定有關,一個人有怎樣的未來不是任何人能左右得了的,而是早已命定好的,包括人的父母也不能改變一個人的命運。就命運而言,每個人都是獨立的,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命運,所以,任何人的父母對於一個人一生的命運都沒有絲毫的攔阻,而對於一個人此生所扮演的角色也絲毫不會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。可以說,一個人無論被命定生在什麼家庭,在何環境下長大,都只是其完成此生使命的前提,絲毫不能決定一個人一生的命運,也絲毫不能決定一個人在怎樣的命運中完成其使命。所以沒有任何父母能幫助一個人完成此生的使命,也沒有任何親人能協助一個人擔任好此生的角色。一個人如何完成自己的使命,在怎樣的生存環境中擔任自己的角色,這完全取決於一個人此生的命運。這就是說,造物主命定下的任何一個人的使命都不受任何客觀條件的影響,每一個人都在自己特定的成長環境中成熟,而一步一步地走上自己的人生道路,一步一步地實現造物主為其安排好的命運,不由自主地自然而然地走入茫茫人海,走上人生的崗位,為著造物主的命定、為著造物主的主宰而開始履行一個受造之物的職責。」(摘自《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》)
看完這話,我才恍然,原來兒子能出生在我們這個家庭,今生能與我成為母子,這都是神的安排、命定。在他呱呱墜地時,就已經沿著神為他預定好的人生軌跡在走,只不過是暫時在這個家裡成長。當兒子長大成年後,他會離開我,走向屬於自己的人生舞台,去為著造物主的命定扮演他的角色,履行作為一個受造之物的職責。想到這裡,我突然明白了:兒子不是我的私有財產,他能來到我身邊,讓我看著他一點點長大,享受到天倫之樂,這都是上帝的安排,是上帝送給我的禮物!我所能做的就是儘量給兒子提供一個好的成長環境,等他長大了,就要學會放手,讓他走神預定好的人生道路,這是我該有的理智。
如今,在外工作的我,每次回家看望兒子,都發現他又長高了不少,更加活潑可愛了,我一邊感嘆著生命的奇蹟,一邊感謝神把這麼好的禮物送給我,讓我今生體嘗到做母親的快樂。然而我內心深處很清楚,終有一天我會目送兒子走上屬於自己的人生道路,雖然他與我漸行漸遠,但我不會再傷感,因為他的人生路是神安排的,是最適合他的,神會為我們每一個人的命運負責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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