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24日下午五點左右,江蘇省邳州市岔河鎮的一名基督徒余朝艷(女,四十三歲)正在家裡做飯,突然,聽到門外有人說話,開門後,江蘇省邳州市岔河鎮派出所的三名警察(男,三個人的身高都在1.75米左右,約三十多歲)闖了進來。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,大聲問道:「你家的信神書籍放在哪裡?快拿出來,不拿出來就把你抓走!」之後就到處亂翻東西,翻了大約一個小時,最終將搜出的信神書籍和資料全部沒收,並將余朝艷推到了警車上,連同車上的另一名基督徒送往岔河鎮派出所。
到了派出所後,警察將余朝艷帶到審訊室,然後針對信神的問題對其進行審訊,余朝艷沒有回答,警察就威脅道:「你要好好交代,你不交代就讓你坐三年牢!」就這樣連續審問三次,大約有兩個小時,審訊無果,就讓余朝艷簽字,余拒不簽,警察就恐嚇道:「你要是不簽,就把你送到拘留所關起來!」到了凌晨一點左右,八名警察分成兩人一班,每班兩個小時,輪流看守余朝艷和另外一名基督徒。
11月25日早上八點,余朝艷想上廁所,警察不讓她去,叫她簽了字、交代清楚才能上廁所。威逼無果之後,兩名警察又對余朝艷大聲吼道:「你不好好交代,就讓你坐三年牢。」余拒不回答。
下午一點半左右,岔河鎮派出所的所長來審問余朝艷,惡狠狠地吼道:「你給我好好交代,如果你說不信,就不送你到拘留所,你快說!」余朝艷堅定地回答說:「我信神是好事,為什麼不讓我信神?」所長聽了之後大聲吼道:「蹲好!手放在後背上。」又指示兩個警察,朝余朝艷的臉左右開弓,邊打邊說:「打死你……」大約打了十巴掌,余朝艷被打得眼冒金花,耳朵「嗡嗡」作響,臉也麻木腫脹。之後,一名警察假惺惺地說:「小余,看看你這個樣子,病怏怏的,要是把你送到拘留所半個月,像你這樣的身體能支撐得了嗎?一天還要交200元錢的生活費,半個月下來,要花3000元。我勸你趕緊交代清楚,如果你再不交代、不簽字,就把你送進牢房,等你坐三年牢出來,你們的教會還會要你嗎?你丈夫也不會要你的,親戚朋友都會離棄你,而且還會影響你兒子考大學,找工作,你還是簽了吧!」警察無論怎麼引誘、恐嚇,余朝艷仍不吱聲。警察就讓余朝艷蹲馬步,不准她動,還大聲吼道:「我讓你不說,打死你!」接著把余朝艷打倒在地,提起來又打,將余朝艷的臉打得腫得像個饅頭似的,最後余朝艷被打得癱倒在地上。就這樣不間斷地審訊一直持續到下午三點,最終審訊無果,兩名警察就拽著余朝艷的左手,強行在資料上按了手印,並說:「你回去不要再信神了,再信神還得把你抓來!」
當天警察將余朝艷釋放。因著中共政府對全能神教會的抹黑、造謠、誹謗及余朝艷被警察抓捕、搜家,導致余朝艷的丈夫和兒子攔阻她信神,至今余朝艷都不能參加聚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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