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/15/2018

基督徒靈修日記-認罪犯罪,到底能不能進天國?

進天國,靈修日記
2017年10月27日  多雲  
耶穌為救贖我們,被釘在十字架上,用他的生命為代價,為我們擔當了一切的罪,也赦免了我們的罪。只是我信主多年還常常犯罪,活在白天犯罪、晚上認罪的光景中,活得很痛苦。自己也不願意這麼活著,但我實在沒有勝罪的能力,為此我常常向主禱告、加強讀經,卻一直都沒有解決自己犯罪的問題……

2017年11月1日   多雲
主常教導我們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」(太22:37-39)作為一名基督徒,我應該在活出上榮耀見證主,可是我信主多年,連這一條都沒有達到。有時在家裡為一點小事就和妻子吵起來;在教會裡,當弟兄姊妹說話傷了我的面子,心裡就會很難受、很不高興,便對弟兄姊妹有了成見,有時不想搭理他們;在侍奉上,臨到不順心的事,我還會埋怨主……唉!其實我心裡也知道這是不合主心意的,我常常向主禱告,儘量克制自己不犯罪,和弟兄姊妹彼此相愛,甚至竭力地約束自己的行為,忍耐包容、不爭不吵,但我心裡對人的嫉妒和成見還是常常出現,想控制都控制不了,總是身不由己地過著白天犯罪,晚上認罪的循環式生活。這令我很苦惱,擔心自己再這樣下去,主來時我還能不能進天國…… 我經常查考聖經,卻總找不到不再犯罪的途徑,很多次我也想放棄,但總有一種力量在裡面支撐我:不能放棄,因主說過「尋找就能尋見」。


2017年11月8日  陰
今天查經時,我看到希伯來書十二章十四節中說道:「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,並要追求聖潔;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」這節經文我以前看過好多遍,但今天再看時卻一下觸動了我的心:我不就是常常不能與人和睦相處嗎?為一點小事就和家裡人爭吵;和弟兄姊妹心裡相爭,不能達到和睦,不能做到愛人如己,我有這些表現,確實沒達到潔淨啊!信主這麼多年,我在外表上傳道作工,勞苦、花費,可我卻知罪、犯罪,犯罪、認罪,這不是明目張膽地在悖逆、抵擋主嗎?這樣又怎能被神帶進天國呢?
我向幾個同工尋求這個問題,想從他們那裡得到答案,沒想到李弟兄說他和我的光景一樣。
張姊妹卻強調說,主是慈愛憐憫的,主為我們釘了十字架,就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,即使我們還能常常犯罪,主都會赦免饒恕,不再把我們看為罪人。
王姊妹也認可張姊妹的觀點,她說:約翰一書一章九節中說道:『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』雖然我們還常常犯罪,但只要向主認罪,為主勞苦作工,主看見我們所付的代價,就會赦免我們的罪,所以我們不必擔心進不了天國。」
聽他們這麼一說,我心裡稍微舒坦了些,覺得自己只要好好在主面前認罪,比以往更努力花費、為傳福音受苦付代價,進天國還是有希望的。就這樣,我心裡不再因為常常犯罪而產生更多的責備了。

2017年11月13日  多雲轉晴
今天早上,向主做了一個懇切的禱告後,我如往常一樣翻開《聖經》開始靈修啟示錄中的一節經文,讓我的心有了一絲觸動:「凡不潔淨的,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,總不得進那城;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。」(啟21:27)經上說沒得著潔淨的人不得進那城,「那城」不就是指進天國說的嗎?看來進天國不是那麼簡單的事!我又看到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節說道:「凡稱呼我『主啊,主啊』的人不能都進天國,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」看到這兩節經文,我想到自己天天都在呼求主、禱告主,可還常常犯罪,守不住主的教導,臨到不合己意的事還能誤解、埋怨主,行不出主的話,顯然不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啊,那我還能進天國嗎?可是約翰一書一章九節說,只要我們認罪就能得著赦免,就能得著潔淨,這話怎麼和這兩節經文說得不一樣呢?我翻開這三節經文對照,發現啟示錄和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節都是一個意思,主的心意自然就顯明了。約翰一書一章九節說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我反覆琢磨這話,覺得這話不是指脫去罪,得著潔淨說的,而是指主不記念我們的罪,我們的罪得著主的赦免說的,得潔淨與被赦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。我們之前應該是曲解了經文,認為只要認罪就能得著潔淨,即使活在罪中卻不感覺虧欠、自責,這樣不是更加墮落了嗎?經上說:「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,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。因為經上記著說:『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』」(彼前1:15-16)「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……」(羅6:23)從這兩段經文中看到,如果我們還活在白天犯罪、晚上認罪的光景中,信到最終還不能達到潔淨,就不配見神的面、進天國,因神是聖潔的,污穢敗壞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。
這個問題關乎到我們以後能否進天國的大事,下周的查經會,我一定得把這個問題提出來,大家在一起探討探討。靈修結束,我向主痛哭流淚地禱告:「主耶穌基督啊!你赦免了我們的罪,但我們還常常犯罪,我們真是污穢不堪,不配見你的面。主啊!我怎樣才能擺脫犯罪認罪的生活呢?」

2017年11月25日  晴
感謝神的愛,近幾天我的心情很好,因為朋友送給我一本屬靈書籍,還給我交通了很多真理,解開了我多年的迷思與困惑。我看到書上說:「你只知道耶穌末世要降臨,到底他如何降臨?就你們這樣一個罪人,剛被救贖回來,不經變化,不經神成全,你能合神心意嗎?就你現在的老舊人,耶穌把你拯救回來了這並不假,你不屬罪這是因著神的拯救,但並不能證明你沒罪、沒污穢,你沒經變化如何能聖潔呢?你裡面還盡是污穢,又自私又卑鄙,你還想跟耶穌一同降臨,有那麼美的事嗎?你信神少一步過程,只是被救贖,沒經變化。要合神心意非得神親自作工來變化潔淨你,否則你只被救贖不可能達到聖潔,這樣你就沒資格與神同享美福,因你在神經營人的工作中落下了一步,就是變化、成全的關鍵一步,所以,你一個剛被救贖的罪人不能直接承受神的產業。」(摘自《稱呼與身分的說法》)看了這話,再想想朋友交通的那些認識,頓覺心明眼亮。原來主耶穌作的只是救贖人類的工作,並不是作潔淨、變化人的工作,主耶穌的救贖工作完全是給神末世的潔淨工作鋪路的。這讓我認識到,我們多數信主的人一直都活在罪中,比如常嫉妒那些有錢有勢的人,瞧不起地位低下的人;誰得罪我們了嘴上不說什麼,心裡有恨意;神賜恩典我們就高興,不給恩典就埋怨、有觀念;總想佔別人的便宜,不想自己吃虧……我們活在犯罪認罪、罪得赦免的循環往復中,就像使徒保羅說的那樣:「我也知道在我裡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。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」(羅7:18)從中看到,若神不親自來作潔淨、變化人的工作,誰都不能脫離罪的捆綁與轄制,都會被過犯所勝,隨從世界的邪惡潮流,貪享罪中之樂,所活出的絲毫沒有真正人的樣式,只能犯罪認罪卻行不出真理,即使那些信神一輩子的人,或是那些熟讀聖經、滿腹經綸的宗教領袖也是這樣,都不可能擺脫罪的捆綁。
這些話太寶貴了,我得繼續往下看哪!

2017年11月28日 晴
傍晚時分,天空出現了一道美麗的彩虹。 我坐在書房裡繼續看那本書。
在這本書裡,我還找到了如何脫離罪的捆綁的途徑:「人的罪是得著了赦免,這是因著神釘十字架的工作,但人仍舊活在老舊的撒但敗壞性情之中,這樣,就得把人從撒但的敗壞性情之中完全拯救出來,讓人的罪性完全脫去,而且不再發展,使人的性情都能達到變化。這就需要讓人明白生命長進的路,讓人明白生命之道,明白性情變化的途徑,而且讓人都按著這路去實行,達到人的性情逐漸變化,活在光的照耀之下,讓人所做的凡事都合乎神的心意,讓人脫去撒但的敗壞性情,讓人脫離撒但的黑暗權勢,達到人能完全從罪中出來,這樣,人才得著了完全的救恩。」(摘自《道成肉身的奧祕(四)》)
原來我犯罪的根源,都是因為撒但的敗壞性情在我裡面根深蒂固,只有接受神末世的審判工作,才能脫去我身上的一切罪,才有資格見神的面,得著神全備的救恩,在神的國度中永遠存留。這正應驗了彼得前書一章五節說的:「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,必能得著所預備、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。」
以往我愚昧瞎眼,信神不追求真理,也不明白神的心意,就持守自己的觀念想像,認為主耶穌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,我能撇下一切跟隨主,就可以進天國了。現在看來若是我們犯罪的問題不能解決,最終就不可能進天國。就如神的話說:「我要的是什麼樣的人你得知道,國度裡不容許有污穢的人進去,不容許污穢的人玷污聖地,你雖然作了許多工作,你雖作工多年,但到頭來仍是污穢不堪,你想進我的國度,那是天理難容的事!」(摘自《成功與否在於人所走的路》)
神的話語帶著權柄,是神公義性情的流露與發表,神不允許污穢敗壞的人進入神的國度。神話語的開啟使我明白了,神有憐憫慈愛,但他也是公義聖潔的神自己,我們的罪性不能得著潔淨、變化,我們進天國的夢就會破滅。
真是撥開雲霧見青天,我現在終於知道了:我們得著主耶穌救恩的人,只是被救贖並沒有脫離罪,還必須得尋求接受神末世的救恩,達到潔淨之後,才有資格進入天國,得著永遠的生命。這正應驗啟示錄預言中說的:「凡不潔淨的,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,總不得進那城;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。」(啟21:27)感謝主,我終於知道怎麼才能脫罪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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