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在工作上遇到了很多的難處,促使我把《約伯記》再次拿出來讀。看到經上記著約伯說的兩句最經典的話:「我赤身出於母胎,也必赤身歸回。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;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」(伯1:21)「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,不也受禍嗎?」(伯2:10)我不禁思想揣摩:約伯在臨到那麼大的禍患後,怎麼還能說出這些話來?到底是什麼力量促使他說出這些話?
帶著這個疑問,我四處查考,最後在一本屬靈書上看到:「在約伯的心中深深地認為他的一切都來源於神的賜福,並不是他勞碌所得,所以,他並不以所得的賜福為資本,而是以盡心盡力地持守自己當守的道為生存的原則。他寶愛、感謝神的賜福,但他並不貪戀或索取更多的賜福,這是他對待家產的態度。他既不為得賜福而做什麼,也不為沒有或失掉賜福而煩惱、憂傷過;他既不因著神的賜福而欣喜若狂、忘乎所以,也不因著常常享受賜福而忽略了神的道,忘了神的恩。」(摘自《神的作工、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二》)約伯得到神那麼多賜福,但他並沒有以這些賜福為資本,沒有因為擁有這麼多財產而忘了神的恩;當他失去財產的時候,他沒有因此憂傷難過,也沒有召集僕人去把財產奪回來,而是順服神的主宰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