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家龍應台在文章中曾經說過:「所謂父母子女一場,只不過意味著,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在不斷地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。」我第一次看到這話的時候還沒有成家,自然體會不到兩代人之間情感的糾葛與難分難捨。
幾年後,我已身為人母,終於體會到了為人母的喜悅,但是隨著孩子的成長,也體會到了為人母的憂愁,當然,那時我還不是一名基督徒。


主耶穌曾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……」(約14:6)和啟示錄中記載:「一道生命水的河,明亮如水晶,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。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,結十二樣(或作:回)果子,每月都結果子,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。以後再沒有咒詛。在城裡有神和羔羊的寶座,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,也要見他的面。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。不再有黑夜。他們也不用燈光、日光,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,他們要作王,直到永永遠遠。」(啟22:1-5)我們都知道,永永遠遠是「永生」的意思,就是永遠存活、不嘗死味。只有神才有永生,只有神才是人生命的源頭,只有神才有永生之道。我們若找到了神,就找到了生命的源頭,真正得著了這永永遠遠的「永生之道」,就不恐懼死亡的威脅了。那麼我們怎樣才能得著永生之道呢?
